1、鋼材預處理應進行表面拋丸除銹,其質(zhì)量要求應符合Sa2、Sa2.5、Sa3標準。 粗糙度應達到中間(GB/T13288)標準。
1)Sa2徹底噴涂或彈射除銹標準
鋼材表面不應有可見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銹跡和油漆涂層。
清除后,殘留物應牢固附著。
2)Sa2.5非常徹底的噴霧或彈射除銹標準
鋼材表面不應有肉眼可見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銹跡和油漆涂層,任何殘留痕跡僅應是輕微的點狀或條紋狀污跡。
3)Sa3通過噴涂或彈射除銹標準使鋼材表面清潔
鋼材表面應無肉眼可見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鐵銹和油漆等附著物,表面應呈現(xiàn)均勻的金屬色澤。
2.電動工具和手動工具除垢標準
1)手工分段除銹要求應滿足St2、St3除銹標準。
2:手動和電動工具除銹 ST2 標準
鋼材表面不應有肉眼可見的油脂、油脂,不應有氧化皮、銹跡和弱油漆涂層等附著物。
3) St3手動和電動工具除銹標準。
鋼材表面不應有肉眼可見的油脂、油脂,不應有氧化皮、銹跡、弱油漆涂層等附著物。 除銹應比St2級更徹底,基體裸露部分表面應有金屬光澤。